如果大家熟悉公司注冊的流暢的話,就會知道需要填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有的人甚至還會為他人的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那么,注冊公司法人有什么風險?公司的小編馬上為大家分享相關內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fā)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qū)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fā)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公司法人和股東的區(qū)別
公司法人和股東的區(qū)別通常是:
1、法人通常是指,公司在民商事交易法律關系中,具有獨立的人格,獨立的財產,能夠獨立承擔責任的組織。而股東只是公司法人的出資人;
2、法人一般是指,公司也就是公司法人。而股東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所以股東與法人只是身份問題。
注冊公司法人有什么風險
(一)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風險提示
民事責任是指事業(yè)單位法定代表人違反合同義務或法定民事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yè)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yè)/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由此,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yè)/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法定代表人沒有盡到謹慎、勤勉、忠誠、保密等義務,而向本企業(yè)/公司承擔的合同責任。即所在的企業(yè)/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義務。
2、法定代表人在表見代理情況下,應當向本企業(yè)/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在代表人超越權限,擅自以單位名義同第三人訂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權限范圍的,符合《合同法》第50條規(guī)定的表見代理的情形。此時,該法定代表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給本企業(yè)/公司造成損失的,該法定代表人應當向本企業(yè)/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結,損害本企業(yè)/公司利益的,應當與第三人一起向本企業(yè)/公司承擔連帶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4、法定代表人作為企業(yè)/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其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風險提示
企業(yè)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某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注冊公司法人有什么風險?各位朋友們看完了公司的小編在上文的分析之后,就可以看到,如果大家擔任注冊公司的法人,就意味著我們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很多的風險,因此,大家一定要慎重。